近日,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發布了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標準的公告。公告中表示,新發布的標準將代替原GB 2763—2016和GB 2763.1—2018等3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新發布的標準編號及名稱為:
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
GB 23200.116—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源性食品中90種有機磷類農藥及其代謝物殘留量的測定 氣相色譜法
GB 23200.117—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源性食品中喹啉銅殘留量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
新標準將于2020年2月28日正式實施。
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規定,食品安全標準是強制執行的標準。除食品安全標準外,不得制定其他食品強制性標準。其中,農藥殘留是食品安全標準中必須包含的內容。食品中農藥殘留的限量規定及其檢驗方法與規程則需由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國務院農業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